旅游火爆之后,这些行业今年有望反弹复苏******
今年春节假期,旅游行业快速恢复,部分热门景区和热点城市出现人山人海的场景,国内游出游人次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8.6%。
遭受疫情冲击的众多消费行业中,旅游业率先复苏,那么下一个行业会是谁呢?
多个消费行业期望复苏
近日,成都市博览局宣布,2023年将力争举办重大展会活动1000场,展出总面积900万平方米,会展业总收入850亿元。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持续优化,成都将充分发挥会展平台经济功能作用,全面提升会展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带动力,为经济稳定有序发展提供更多实物工作量。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劳动与实践教育研究院院长,四川省导游协会会长陈乾康向第一财经表示,成都是西部地区最大的会展城市之一。伴随疫情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四川省的会展活动也迎来新的高峰,成都成为国内瞩目的会展中心城市。
他认为,糖酒会、西博会等大型会展活动不仅能实现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目的,也给四川交通、酒店、餐饮、观光等服务性产业带来大量客源,并促进旅游资本向中西部地区的流动,促进西部旅游业发展。
不只成都,近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10项行动共32条举措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其中包括支持会展行业恢复重振,支持各类展会加快复展等。
在恢复和提振消费行动中,《方案》提出,对2023年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按照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给予补贴。支持会展行业提升能级,对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补助。
1月30日举行的2023浦东新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发布了浦东新区支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同时,多家重点场馆签订合作备忘录,将发挥各自软硬件特点和优势,促进资源整合共享,形成合力积极推动浦东会展业有序复苏。
会展业与旅游业在疫情的冲击下几乎都遭遇“停滞”,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会展业等带动消费强的服务行业全面恢复也受到关注,成为地方提振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突破口。
与此同时,演艺行业也已经开始恢复。文旅部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春节假期全国营业性演出共9400余场次,较2022年同比增长40.92%,比2019年增长22.5%,票房收入3.78亿元,观演人数约323.8万人次。
国家电影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春节档电影票房为67.58亿元,同比增长11.89%;观影人次为1.29亿,同比增长13.16%。在历年春节档票房榜中,也仅次于2021年春节档78.43亿的纪录,已经成为内地影史第二卖座的春节档。
国信证券研报认为,当前居民生活回归正常,春节消费数据的回温也传递了积极信号,同时刺激消费政策预计仍有望密集出台,行业整体持续复苏趋势明确。
兴业证券研报认为,2023年有望实现困境反转的细分行业集中在地产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服务)、出行链(航空机场、旅游及景区)、大消费(酒店餐饮、服装家纺、互联网电商)及信创(软件开发、IT服务、计算机设备)、传媒(影视院线、游戏、广告营销)与半导体等。
消费复苏还需政企多方催化
今年春节消费各行业均有明显回温态势。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假期,全国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2%,比2019年增长12.4%,其中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同比分别增长10%和13.5%,比2019年春节假期年均分别增长13.1%和8.1%。
不过,消费的全面恢复尚需时日。
陈乾康表示,总体上看,春节期间国内旅游市场的火爆预示着国内旅游业已经基本复苏,为下一步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由于出境团队游要2月才逐步放开,因此国际旅游市场的复苏尚需时日。整个旅游市场的全面复苏还是寄希望于“五一节”以后。
他也介绍,目前四川省大部分地区天气回暖,人们出游意向高涨,积压多年的出境旅游需求已经呈现出报复性增长的势头,旅行社代办签证服务、出境游线路咨询和一些旅行社投放的5、6、7月出境游产品销售都非常火爆,他们与国际探亲游市场一起,大大推高了出境游市场的热度。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对第一财经表示,春节假日的服务消费明显修复,支撑消费回升,但确保消费“短期跳动”后的持续性,三条线索值得继续观察:一是实物消费,地产、汽车等如何修复;二是居民收支,即消费能力如何提升;三是消费意愿,即储蓄意愿如何降低。
杨畅表示,去年12月金融数据中,居民存款增加28903亿元(前值增加22500亿元),同比多增10011亿元(前值多增15192亿元),这表明居民消费能力具有基础,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后改善了消费条件。后续观察重点,或转变为消费的主观意愿,能否得到改善。
中指院数据显示,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日~1月27日),代表城市新房成交规模保持地位,较去年春节假期下降约21%,恢复至2019年春节的75%,仅部分城市在去年同期低基数下同比出现增长。
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针对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保稳提质。
其中,会议指出,要加力扩消费。推动帮扶生活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政策全面落地。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促进接触型消费加快恢复。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工作。
事实上,从去年年底召开的各地经济工作会议来看,消费的恢复和扩大被寄予厚望,各地均明确提出从增加收入、改善消费条件和创新消费场景等方面,在政策上和场景上去释放消费潜力。
在文旅消费全面复苏之后,汽车等大宗消费的恢复成为实现消费增长的重点。
比如,上述上海的《方案》就提出,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